第271章 林菀寻亲
“不是,大爷,您误会了,我不是来送礼的,我是沈长城的儿媳妇。”林菀只能解释起自己的身份。 “儿媳妇?可拉倒吧,都在一个村里头住着的,低头不见抬头见,我们见过他儿媳妇的,就在我们村里住着,可没有你打扮得这么时髦,好看,我说,女同志啊,送礼也得挑个别的理由呀,冒充人家儿媳妇,这可就没劲了。”老大爷表示不相信。“再说了,哪有儿媳妇不知道老公公家门的!” 虽然被夸奖好看和时髦,但林菀还是感觉哭笑不得,只得无奈地说道:“大爷,我是他大儿子沈临风的媳妇儿,这是他的大孙女!你看看,像不像!” 林菀把丫丫拉了出来,大爷大妈们瞅着这个灵秀的小姑娘看了半天。“咦,还别说,真的跟沈老头子有那么几分神似,对了,不说我还没想起来呢!” “沈老头子,的确是有一个大儿子,在城里头工作上班,听说前两年还犯了点事儿,蹲监狱去了,也不知道放出来没有,爷俩关系一直不睦,多少年了,从来都不走动来往,据说,俩人已经断绝父子关系了。”经过提醒,老大爷总算是记起来了老沈家昔日的八卦。 “没错,他坐过牢的大儿子,就是我男人,早就放出来了,没关几天,这不,我专程代表他来这里看爸爸的。” 好事不出门,坏事传千里,沈临风“烂仔”的恶名,早已是传遍江湖了,一提起来首先想到的就是坐牢,林菀只得捏着鼻子认下“劳改犯的老婆”这个专属称呼。看来想要洗刷劳改犯的恶名,绝非一朝一夕能办到的轻巧事儿。 “既然是这样的话,那我们权当信了,反正是假的话,老沈头肯定就把你给轰出来了。他家在村中间,靠路左侧,很好认,全村为数不多的砖瓦房,就那么几户,门上贴着对联的就是老沈家。”老大爷总算是给林菀指明了道路,说了声谢谢之后,林菀推着车就朝着指的方向走去。 大湾村是典型的北方农村,一条宽阔的土路主干道贯通整个村子,居民围绕着这条主干道分居两侧盖房子。 八十年代的农村基本上都是土坯房,低矮开裂的土坯外墙外,堆着老百姓日常生活煮饭用的稻草垛,家家户户都是如此。 走路的时候,还得小心路上的牛粪,时常能看见趴在门口懒洋洋晒太阳的土狗有人常说,拉帮结派的土狗群们是以前农村乡下的第一道警戒线,狗的驯化来源于狼,尤其是田园犬的身上,保留着狼群居的本能。以前的乡下,几乎家家户户都养狗,每当看到外人进村的时候,土狗们总是会成群结队地凑上来围观。土狗成群的画面最多能持续个三五年了,尤其是在北方,过几年中俄会进行军用飞机的采购谈判,而在谈判的内容中,会有以物易物的条款,老毛子需要大量的狗皮大衣,后来,整个北方的土狗,几乎都被捕杀了个精光,土狗的种群足足过了七八年才缓过气来。 刚刚恢复种群还不到十年,乡下土狗同时面临着偷狗队偷猎和品种宠物犬竞争的双重危机,一直到现在,北方的乡村里,纯种的田园犬几乎彻底绝迹,犬类的小型化和宠物化成为了饲养主流。老祖宗经过精心挑选和培养留下来的优良犬种,基本上面临退出历史舞台了。 一边小心地躲避着土狗群的围观,一边护着孩子别被狗伤害到,林菀总算是找到了老大爷所说的砖瓦房。 跟附近的纯土坯和稻草搭盖的房屋比起来,红砖砌墙而成的砖瓦房显得别具一格,毕竟是退下来的前国家干部,要是住土坯房的话,那就简直不像话了! 林菀忐忑地走上前,拍着木门上的门环。咚咚咚——“请问,是沈先生家吗?” 汪汪汪——屋里传来狗吠声,刚才已经说过了,生活在农村的家庭里,极少不养狗的,除了看门之外,也有陪伴解闷的作用。 毕竟,并不是所有儿女都是经常在家陪伴老人的,老人的情感需要输出,寄托在其他事物的身上。 “谁啊?”屋里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。“大黄,别叫了,再叫我就揍你!” 嘎吱,木门从里面推开,先是一条黄色的影子,顺着门缝嗖的钻了出来,冲着站在门口的两人,又是叫又是闻。 “妈妈,我怕!”丫丫吓得连忙抱住了林菀的大腿,惊恐地躲避着凑过鼻子来闻味道的大黄。面对一条充满警惕的大黄狗,别说丫丫害怕了,就连林菀这个当妈的也很害怕。只是,令人感到欣慰的是,大黄只是闻了闻味道,然后就摇起了尾巴,先前的敌意悉数打消。 “大黄,一边去!不许叫唤!”害怕自家的狗伤人,说话的女人赶紧从里面走了出来。 屋里出来一个衣着简朴的中年女人,小麦色的皮肤,两腮略带一点红,这是长期在日照下工作导致的轻微晒伤。 现在正好是农忙时节,乡下人不太注重防晒。但是看气色和气质,感觉这个中年女人的实际年龄应该要比看上去的年轻。 “同志,请问,这里是沈长城沈先生的家吗?”林菀打量着女人,头脑中进行快速筛选,确定了这是一张陌生的面孔,不是自己婆婆。 女人点头,上下打量了林菀一番。“是啊,沈长生是俺公公,俺是他儿媳妇,你是谁,看起来很面生啊,找他干啥?” 原来是弟妹!林菀松了口气,但是内心中也颇为震惊,幸好先确认了一下,要是一张口,一句婶喊出来的话,得罪了妯娌,自己这辈子都别想进这个门了!她震惊的是,来之前跟沈临风确认过的,他弟弟沈临光有个媳妇,比自己小三岁,但是看眼前这个女人